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刍议
胡正明
【摘 要】:国家对民营教育政策的调整虽然大力促进了民营教育的发展,但从根本上还是处于一种只提供政策扶持的阶段,在财力和物力上并无实质性的援助,基本让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因此,要保证民营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须依法办校、依法治校。本文就民营教育在普法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 普法教育 现状及问题 对策与措施
随着国家对民营教育政策的调整,近些年来,我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异军突起,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成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一支新军,一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二是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民办高职教育与社会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使民办高职院校能按照国家关于高职高专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育教学、培养出更多为社会所需的高质量人才,我们认为,在民办高职院校实施普法宣传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
一、民办高职院校的普法现状。
1、地方政府关注度不够。政府更多关注的是经济建设,普法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这几年来与民办高职院校的联系沟通不多,在指导、协调、服务的力度上稍显不足。
2、管理者法制意识不强。部分民办高职院校的管理者法制意识不强。他们将普法宣传教育当作可有可无之事,甚至将之与教育教学对立起来。普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普法对象难以落实。
3、普法工作随意性很大。有些学校普法宣传工作随意性很强。“闲时抓一抓,忙时放一放”,出了法律问题才会想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才会想到提高教职员工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平时则把普法工作抛在九霄云外。由于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造成民办高职院校内部劳动合同、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当前民办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前普法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导致民办高职院校的依法办学能力和管理阶层的法律素质普遍较差。
二、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师生员工法制意识薄弱。
1、学生人生责任不明,法制意识薄弱。很多学生没有责任意识。没事混日子,有事怪他人。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敢承担责任,严重缺乏责任感。他们既自尊又自卑。经不起批评,受不得气,老子天下第一。行为上我行我素,学习上放任自由,一点点小碰壁就会触动自尊,强化自卑。有些学生过早地接触到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变得过分现实。有很多学生认为反正工作由家人解决,自己只要混个学历就行。很多学生认为,只要专业课好好学就行了,其他学不学无所谓,更没有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以至于学生走向社会,走向职场后,即便遭遇侵权,也不知,甚至不会依法维权。
2、领导、教师、员工没有归属感,责任缺失。每年的五、六月份是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大面积流动的时期,其中不乏中高层管理者的流动,有的教师甚至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就换一个学校,导致归属感的缺乏,缺失责任意识。总之,民办高职院校的领导、教师、员工隐性自卑、理想失落,信念缺失。他们怀着挣一点钱过日子的心态,是在找一份挣钱的工作,而不是在寻求自己发展的事业。正是这种原因,严重地影响着他们的发展与提高,阻碍了他们的进步。有的民办高职院校更是担心普法学法活动一旦展开,今后会出更多的劳资纠纷。所以忌惮此事!
(二)管理阶层普遍不够重视。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一直呼吁要加强民办高职院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组织了一些活动,但民办高职院校普法的积极性、民办高职院校师生员工学法的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政府和有关部门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检查督促也不够到位,措施也不够有力。民办高职院校师生员工多居住在学校,环境相对安稳,因而导致了师生员工危机意识薄弱,学法积极性不高。由此可见,民办高职院校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和管理工作,需要学院上下共同关注,实行齐抓共管。
(三)普法教育经费保障不足。
经费保障是能否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就整个普法工作来说,目前普法经费数量不足、不能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普法教育的经费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从普法工作性质上讲,属于公益性事业,其本身是不可能直接产生经济价值的,而普法教育的开展,必须有充分的资金后盾。发宣传单、做宣传图册、组织法律学习讲座等都需要经费。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经费得不到保障,如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改进普法宣传方式?
三、民办高职院校不重视普法的原因分析。
有些民办高职院校校对普法不够重视。对师生进行“义务”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劳动纪律、校规校纪就够了。民办高职院校不注重学生的“权利”,对于劳动法、合同法、工作保险、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更是不会组织相关的普法教育。
(一)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尚待提高。
民办高职院校的师生员工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法律专业毕业的除外),他们的法律知识往往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中的相关内容来获得,知道的法律知识是极其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大多数都是出了事才学法,平常很少阅读法律书籍,专门的法律类报刊杂志更是很少接触。遇到法律问题时,也都不知道该通过何种
途径解决问题。相对地带来了潜伏的安全隐患。
(二)职场的用工偏见造成了负面效应。
社会招工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有一定的歧视,使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很容易失去自身应有的自尊,造成心理失衡,产生偏激思想,容易走向极端。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相对偏低,就业谋生缺乏竞争力,再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和就业艰难的特点,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就业难和就业后重新失业的原因,已使之成为影响社区治安状况的主要因素。
(三)接受普法教育的时间不能得到保证。
一些民办高职院校因为硬性设施跟不上,就将学生的基础课,专业课安排得满满当当,连课外活动都安排了各式各样的课程。多数学院没有安排给高学生进行法制培训的时间。而大多数民办高职院校教职员工关心的是兼职挣钱,对普法教育也不感兴趣,加上工作强度大等原因,休息时间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主动挤时间学法了。所以学院不组织,他们也不愿意学法。
(四)教职员工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职场上有些高职院校不与教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即使签订所谓的合同,其利益的倾斜度是显而易见的,教职员工在工资待遇、福利保险、工伤处理等方面也不依照所谓的合同执行。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克扣教职员工工资现象突出,因欠薪等原因引发的离职事端时有发生。他们不断寻找工作,疲于奔命,这使得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接受普法教育。
四、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的对策和措施。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对城市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有待通过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来解决。要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就必须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自身素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与城市的和谐。
(一)建立共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
1、健全机制,推动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制度化。建立健全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工作的政府引导机制,实现对民办高职院校校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普法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民办高职院校保证落实的民办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格局。
2、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将普法工作落在实处。认真研究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困难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出发,积极探索,采取新的对策和措施,并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民办学校普法教育制度,把握民办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民办高职院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民办高职院校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民办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各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内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工作。
3、整合资源,发挥社会法律职业工作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民办高职院
校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民办高职院校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通过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辅助法制宣传,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4、增强意识,努力联系实际,探索运行机制。各级相关部门都要在思想认识上对民办高职院校的普法教育工作有新的提高,紧密联系民办学校普法教育的实际状况,努力探索依托民办学校内部保卫处、工会组织、法律顾问等,促进办民办高职院校普法依法治校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工会的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学校职工的合法权益。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是一块重要阵地,他和整个地区的普法教育是一个发展整体。我们积极探索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的新路子,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就是为了推动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法制建设,培植校园文化。
1、重点抓好民办高职院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民办高职院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是学校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民办高职院校法制建设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民办高职院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校、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员工及其他人员。内容上,选择一些实用并与学校有关的法律法规;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专业法讲座;组织方法上,由当地普法部门具体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民办高职院校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学校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学校的运行程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学校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学校普法“三定”(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间)、“一考”(学习后进行考试)的制度。制定学习细则,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
(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实施。
国家对民营教育政策的调整虽然大力促进了民营教育的发展,但从根本上还是处于一种只提供政策扶持的阶段,在财力和物力上并无实质性的援助,基本让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所以,在强调各级政府加大对普法经费投入的同时,建议出台相关政策:一是明确民办高职院校普法教育宣传经费的生员人均比;二是允许民办高职院校接受社会的普法捐赠,严格审计,合理支配。专款专用,从经费上保障民办高职院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随着政府的对民办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只要有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加上全社会对民办高职院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帮助,民办高职院校的普法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民办高职院校也必将为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办公室主任、高级讲师。)
- ·浅谈公益志愿者的心理问题、原因及其调适
- ·先进班级和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的表彰决定
- ·无人机技术
- ·游戏开发技术(VR / AR)
- ·工业机器人
- ·JAVA软件开发工程师
-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
- ·我院校企共育人才结硕果
- ·关于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购柜子及铁架床的公告
-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测
- ·我校就业办举办“实习与就业服务月”活动
- ·我校师生参加广东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喜获多个奖项
- ·“10.24”英雄大学生事迹报告片花之三昌子琪哭着诉说对3位同窗的
- ·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